由法务局法律推广厅所举办的二零零五/二零零六学年“中学法律公民教育课程”活动已结束,期间举办的课程多达一百零六次,参加的学生甚众,反应颇佳。 为提高本澳中学生对澳门法律的认识程度,自九六年起该部门便已开始派出法律专家到本澳各中学以粤语授课。自零三/零四学年开始,该局更将学校的法律推广工作作为长期的公民教育课程去开展,让学生有系统地由浅入深吸收法律知识,缩短知法守法的过程。经该局的法律专家悉心研究,重新设计一套内容系统化及具延续性的法律公民教育课程,按不同级别学生的认知程度和需要,逐层深入地将有关澳门的法律讯息传递给他们;而各个年级均有其本身的专题内容,且环环相扣,使学生能循序渐进认识法律与他们的关系及其重要性。形式改革后的专题内容包括:“基本法律概念”、“基本权利”、“法律体系概述”、“澳门基本法简介”及“法律理论及案例”等,各专题内容需时约为四十分钟,参与者包括中学各级学生。为使学生易於明了有关法律问题,该局除即场派发相关法律刊物外,更以竞答问题的游戏方式促进与学生的互动交流,并运用电脑投影设备附以生动画面作解说,务使学生於活泼轻松的氛围中认识严肃的法律。 在零五/零六学年参与该课程的学校共有十九间,分别为:中葡职业技术学校、利玛窦中学、东南学校、海星中学、高美士中葡中学、培正中学、培道中学、教业中学、新华中学、粤华中学、圣玫瑰学校、圣罗撒女子中文中学、圣罗撒英文中学、广大中学、蔡高中学、澳门三育中学(氹仔)、濠江中学(氹仔分校)、镜平学校及氹仔坊众学校等。当中参与的级别包括中一至中六,出席的学生人数达一万五千四百多人。法务局推出该套课程三年以来,无论校方、老师及学生或家长等方面,均有极佳的回响。 由九六年迄今,该部门已举办了同类课程超过四百五十次,累计参与的学生达十一万八千馀人,足见课程深受各校欢迎,学生普遍反应热烈,咸认为获益良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