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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政府致力改善本澳空气质素


环境委员会执行委员会代主席黄蔓荭表示,特区政府致力於持续改善本澳的空气质素,不断优化车用燃料,计划规范新进口重型和轻型摩托车尾气污染物排放的限度,及逐步禁止进口和售卖二冲程内燃引擎的摩托车,并在洁净能源方面将有序落实引入天然气。 就立法议员吴国昌有关本澳空气质素及《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适用问题的质询,黄蔓荭在书面回覆中指出,特区政府一直积极采取各项减少车辆尾气污染的措施,以改善本澳空气质素;同时透过设立能源业发展办公室,为配合本澳经济、社会、环保的发展和需求,制订整体的长远能源政策,包括未来有序落实引入天然气。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适用於澳门特别行政区,目前由地球物理暨气象局作为执行该公约的联络机构。黄蔓荭指出,本澳为配合该公约的执行,正积极收集及研究相关资料,以便制定有关本澳温室气体各种人为排放源和各种汇的清单。 《京都议定书》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三次缔约国会议通过的一份议定书,涉及包括工业、能源、运输、废弃物管理及生态农林等多个领域之政策制定及执行,以及对六种温室气体的排放限度和削减承诺等。黄蔓荭表示,本澳现阶段未具备履行《京都议定书》的条件,故向中央政府作出该议定书暂不适用於澳门特别行政区之建议。 但她强调,澳门特别行政区一直严格按照《基本法》第一百三十八条的规定,以审慎考虑和评估本澳实际情况为出发点,处理《京都议定书》适用於澳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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