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宣布,因应云南省的疫情变化,卫生局根据第2/2004号法律《传染病防治法》第14条的规定,自2021年5月5日12时起,取消在入境前14天内曾经到过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瑞丽市的人士须按照卫生当局的要求在指定地点接受14天医学观察以及最少14天自我健康管理的措施。
即自2021年5月5日12时起,所有入境人士毋须因曾在14日内前往内地任何地方而接受医学观察或自我健康管理。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宣布,因应云南省的疫情变化,卫生局根据第2/2004号法律《传染病防治法》第14条的规定,自2021年5月5日12时起,取消在入境前14天内曾经到过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瑞丽市的人士须按照卫生当局的要求在指定地点接受14天医学观察以及最少14天自我健康管理的措施。
即自2021年5月5日12时起,所有入境人士毋须因曾在14日内前往内地任何地方而接受医学观察或自我健康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