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局局长郑国明表示,已完成设立楼宇维修基金的相关法律草案,基本构想为无息贷款,借贷人须分期摊还。 郑国明在回覆议员陈明金有关楼宇维修基金的书面质询时表示,按草案的构思,「基金」的申请人为分层建筑物所有人,申请贷款维修的楼宇有楼龄限制,而工程的范围包括维修或保养楼宇结构、内外墙饰面、共同设施、及拆除僭建物等。 他又表示,会持续透过大众传播媒介进行普及宣传,亦会制作不同主题的宣传印刷品及物品传达楼宇管理的法律知识和相关讯息。 另外,也会联同政府相关部门及社团,举办专题讲座、研讨会、展览及大型社区活动等,务使居民有足够资讯了解分层建筑物共同部分管理的各种讯息,以推动居民共同做好楼宇管理工作。 郑国明进一步解释,为宣传普及关於分层建筑物所有人大会的法律知识,局方已根据《民法典》对分层所有权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协助私人楼宇管理机关的成立及运作指引,供分层所有人作召集大会参考之用。 他又承诺,局方会约见相关的分层所有了解楼宇现行状况,并於分析状况后,提供适切的意见及召集分层所有人大会的指引,同时亦会应分层所有人要求为召集书之议程提供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