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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珠三角区域环境保护合作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


泛珠三角区域环境保护合作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於六月一日在云南昆明召开,由云南省环保局担任是次会议主席方。云南省人民政府高峰副省长、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政策法规司杨朝飞司长以及来自泛珠三角区域的各省区环保部门代表参与了会议,共商区域环保合作。 会议期间通过了由四川省环保局所作的《泛珠三角区域环保合作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年度工作报告》、亦原则性通过了由云南省环保局所提出的《泛珠三角区域环保合作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年度工作重点》以及由广东省环保局所提出的《泛珠三角区域环境监测规划》。同时,亦建议将《珠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纳入国家“十一五”规划。在第三次会议年度期间,各方将按照本身实际情况,加强在水污染防治、区域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总结生态省建设的经验和模式、控制跨境非法危险废物转移、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和环保产业领域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澳门特别行政区环境委员会黄蔓荭代主席在会上发言时表示,澳门在“一国两制”的立区之本下,将坚持远交近融,积极参与区域合作的政策,发挥其优势,务实推进有关的合作,以便为泛珠三角区域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奠定更为坚实的基础。她亦回顾年来在参与环保产业合作、面对咸潮困扰和危险废弃物的处理问题上,更深地体现区域环保合作的重要性和实效,今后将与时并进,继续积极参与、配合和推进泛珠三角区域环境保护合作工作的开展。在会议研讨会期间,黄蔓荭代主席亦以“澳门与泛珠三角区域环保合作”为题发表讲话,介绍澳门最新社会经济及环境保护发展状况,以及澳门在泛珠环保合作中之机遇与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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