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务司司陈丽敏在回覆立法议员高天赐有关监狱人员待遇问题的书面质询时表示,澳门监狱一直依法招聘人员,并向所有现职人员提供法定津贴及在职意外保险;至於狱警的编制问题,已透过立法程序,送交行政会审议。 她补充,散位狱警除按公职法律制度之规定,享有各种福利和津贴外,狱方还为所有散位狱警、学警以及编制外文员,又或者是没有选择退休金供款之编制内人员购买在职意外保险。 招聘人员方面,自特区成立至今,澳门监狱并没有招聘编制内文职或狱警人员;至於编制外及散位人员,狱方已成立由三位不同部门人员组成的招聘委员会,按照《第2/2001号行政法务司司长批示》发出之指引进行。 她强调,狱方在推行改革的同时,已设立多个途径,加强与员工的沟通及照顾,包括:员工定期可约见狱长,反映意见;「工作改善小组」每月举行会议,加强沟通及收集意见;委派专业心理辅导员,纾缓员工压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