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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届立法会选举预计将维持36个投票地点

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于会议后向记者介绍会议内容

【新闻局】第七届立法会选举预计将维持36个投票地点

【新闻局】部份公职人员受特别法规范须政治中立

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今(12)日举行会议,选管会主席唐晓峰会后向传媒表示,今届选举基本上会维持36个投票地点,数量与上届一样,但上届有部份地点因应各种原因会被替换。另外,选管会重申,部份公职人员因为须政治中立,其提名权有所限制,是受到相关特别法的规范,而非缘于立法会选举法的规定。

就今届立法会选举的投票地点,唐晓峰指出,选管会上周视察了多个候选投票地点后,初步定出今届选举维持 36个投票地点,其中,上届的4个投票地点,因另有用途、工程关系、空间不足及优化选民分配等原因,于今届不会再作为设置投票站之用,例如综艺馆现正作为核酸检测采样点,选管会已初步在同区寻找了合适地点以取代该4个投票地点。

另一方面,唐晓峰重申,部份公职人员须保持“政治中立”,并非缘于选举法的规定,例如保安部队人员是受到《澳门保安部队军事化人员通则》的规范,该通则早已实施且持续生效,受规范人员本身理应知悉有关规范。他补充,部份公职人员一直都要保持政治中立,并非新的规范,只是早前有团体提出相关查询,选管会就此作出回覆。

选管会建议,须保持政治中立的公职人员如已签署提名表,倘若相关《提名委员会确认申请表》未提交予选管会,可向组织该提名委员会的受托人取回“选民的声明”;若《提名委员会确认申请表》已交予选管会,则建议相关人员向所属部门作出报备。

唐晓峰亦表示,选管会至今共收到4份确认提名委员会的申请,但其中2份申请的受托人致函选管会表示放弃参选,包括一个已获确认合法存在的提名委员会。他指出,放弃参选是相关受托人主动提出,是其权利,选管会只会按程序跟进,并不会探究其放弃参选的原因。

选管会再次呼吁,已搬迁而未更改选民登记地址的选民,应于本月31日或之前作出更新,以便选管会为其分配近于现时住处的投票地点。唐晓峰举例指,根据统计资料,现时路环区人口有32,000多,但选民登记地址处于路环区的选民至今仅有6,200多人,数据上存在一定差距,故相信仍有不少已搬迁选民未更改选民登记地址。

他亦建议,即使选民没有搬迁,亦可核实自己的登记地址是否正确,以免因地址资料有误而收不到投票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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