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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四月消费物价指数


根据统计暨普查局资料显示,今年4月份综合消费物价指数为107.55,较3月上升0.87%。录得升幅较显着的大类包括衣履类、交通类、康乐及文化类和住屋及燃料类,分别上升1.90%、1.79%、1.46%及1.39%,主要是夏季新装上市,售价上升;汽油价格和电力燃油调整费随国际油价上扬;复活节期间外游团费上调,以及住屋租金上升所致。 另一方面,由於国际长途电话收费继续提供优惠,通讯类的价格指数较3月下跌0.38%。 今年4月综合消费物价指数较去年同月录得6.30%的升幅。今年首四个月之平均指数较去年同期上升5.69%。截至今年4月为止,最近12个月的平均指数较前一期上升5.22%。 此外,4月份甲类消费物价指数及乙类消费物价指数分别为108.44及107.32,较3月上升0.85%及0.86%。 由今年1月开始,消费物价指数是以2004年7月至2005年6月为基期计算。统计暨普查局除了编制反映物价变化对本澳整体人口影响的综合消费物价指数外,亦编制甲类和乙类消费物价指数。甲类消费物价指数代表约49%住户,每月平均开支在3,000至9,999澳门元之间;乙类消费物价指数代表约31%住户,每月平均开支在10,000至19,999澳门元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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