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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改办与澳大法学院举行刑诉制度革新专题讲座


内地於1996年曾对1979年颁布的第一部刑事诉讼法进行了一次重大的修改后,近年来,各界对是否再修改该法的问题,并不断开展广泛的讨论。在司法实务上,内地与澳门之间存在着密切关系,随着彼此交往日益频繁,相互间正陆续签订各类型的司法合作协议。适值澳门特区政府正检讨现行的1997年《刑事诉讼法典》,对内地刑事诉讼程序改革新动向进行深层次的探究,定能对澳门刑事诉讼程序的检讨工作起前瞻性的作用。
为此,法律改革办公室与澳门大学法学院诚邀中国政法大学陈光中敎授於本月二十七日星期四,假澳门文化中心会议室,主持题为“刑事诉讼改革新视野”的专题讲座,为本地法律工作者提供一个与内地专家学者共同探讨内地刑事诉讼改革新趋势的机会。
陈光中教授是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届至第四届法学评议组成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最高人民法院特邀谘询员、最高人民检察院谘询委员会委员。
陈光中敎授是内地刑事诉讼法学的开拓者和重要的奠基者,五十年代初期就开始从事刑事诉讼法学的教学和科研工作,出版了23部着作,发表了100馀篇文章。他积极参与国家立法,为内地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作出了莫大贡献。陈光中教授於1993年接受人大法律工作委员会的委托,亲自带领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的专家学者,进行国内外的调查研究,提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改建议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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