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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瓶装水时应注意的事项


鉴於自来水公司表示,下周本澳供水咸度将进一步调升,而随着食水咸度上升,除氯化物含量超过「欧盟」二百五十度的建议水平外,其他矿物盐及电解质含量亦会超过现时法定标准的允许値。故,卫生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呼吁居民在此期间要注意相关政府权责部门及自来水公司所公布的讯息,适时以瓶装饮用水稀释自来水或直接以瓶装饮用水代替自来水饮用。但由於井水和溪水可能存在对人体健康危害的不明朗物质,故不应作为饮用水饮用。 由於近日市民对瓶装饮用水的饮用消费诉求有所增加,卫生局亦从预防疾病出发抽样检测市售瓶装饮用水,至目前为止,所有检测样本均达到安全饮用的要求。但卫生局仍再次提醒市民在选购及饮用瓶装水时,需注意下列事项,以维护个人的健康: 1. 在选购时应注意 市面上可供选择的瓶装饮用水常见的有蒸馏水、纯净水、矿泉水以及矿化饮料等,个人应按其实际需要而选购;若作稀释自来水用途者,则以蒸馏水或纯净水为佳; 选择商誉良好的店铺采购; 注意包括瓶盖在内的外观包装是否正常; 在选购时可拿起瓶装饮用水,轻轻摇晃,以了解瓶口封盖是否紧密;不要购买存在渗漏情况的产品; 仔细阅讀瓶装饮用水包装上的标签资料,包括:品名、制造日期和使用期限等,以选择合适个人的产品;不应购买已经过期或没有标示清楚之产品。 2. 在贮存方面应注意 未开封的产品应存放在清洁、乾燥、阴凉、通风处; 瓶装饮用水不应与非食用产品一起存放,并采取「先入先出」的原则饮用。 3. 在饮用时应注意 在开封前,应小心使用清洁湿布将水瓶外壁擦拭乾净; 若发现瓶装饮用水内存有或疑有異味或異物时,则不应尝试饮用; 若直接饮用小型瓶装饮用水,应一次性饮用消粍;而大型瓶装饮用水(特别是经饮水机者)的直接饮用,宜在开封后4天左右饮用消粍,否则应考虑弃掉,而最长可直接饮用期限亦不应超过一星期;若超过上述期间者,建议弃掉,或在完全煮沸的情况下方建议饮用。 饮用者可在自來水中加入蒸馏水或纯净水作为稀释,以减缓咸味至个人认为足够‘淡’至可接受水平;亦可参考经公布的咸度资料,稀释至个人可接受水平。 由於婴幼儿之身体机能并未成熟,因此不建议用矿泉水或矿化饮料 “开奶” 喂哺,又或直接供给婴幼儿饮用; 另对饮用水中氯化物水平含量有一定要求的特殊人群(如肾病或高血压者),应咨询专业人士意見后作出合适的选择。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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