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统计暨普查局资料显示,二零零五年十二月的综合消费物价指数为101.06,较十一月上升0.43%。随着诊疗服务收费、首饰及机票价格上涨,引致医疗类、其他商品及服务类和交通及通讯类的指数分别上升0.92%、0.76%和0.60%。另一方面,由於影音器材减价,导致教育及消闲类的指数下跌0.02%,是唯一录得指数下跌的大类。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综合消费物价指数较二零零四年同月上升显着,升幅达5.61%。而第四季的综合消费物价指数则较第三季上升1.34%,与二零零四年同季比较亦上升5.56%。 二零零五年全年综合消费物价平均指数较二零零四年上升4.40%,其中租金及住屋开支类、教育及消闲类和粮食及饮品类分别上升8.27%、4.07%和3.99%。 此外,二零零五年十二月甲类消费物价指数及乙类消费物价指数分别较十一月份上升0.39%及0.38%。二零零五年全年甲类及乙类消费物价平均指数较二零零四年分别上升4.50%及4.20%。 甲类消费物价指数代表约54%住户,每月平均开支在3,000至9,999元之间;乙类消费物价指数代表约26%住户,每月平均开支在10,000至19,999元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