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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委任旧区重整谘委会成员


最新一期的特区公报刊登第438/2005号行政长官批示,委任「澳门旧区重整谘询委员会」成员共四十七人。 按有关规定,「澳门旧区重整谘询委员会」(下称委员会)由运输工务司司长担任主席,成员包括:土地工务运输局局长、由运输工务司司长委任的运输工务司司长办公室代表、以及由行政长官委任的其他政府部门代表(不超过十人)、专业人士及社会人士(不超过四十人)。 行政长官委任的成员包括政府部门代表:法务局张永春、民政总署谭伟文、旅游局白文浩、文化局陈泽成、综合生活素质研究中心郑华峰、房屋局谭光民、物业登记局梁美玲;专业人士及社会人士:黄如楷、马若龙、崔世平、黄显辉、石立炘、梁竟成、马秀立、简焯坤、唐锡根、梁文耀、陈满锋、蔡田田、刘永诚、余健楚、梁荫冲、锺小健、毕明、陈荣林、吴坤林、苏香玫、彭为锦、梁庆球、冯金水、罗杏冰、黄耀球、陈健英、林细妹、吴云仙、黄健中、周介之、廖冠芝、刘本立、关锋、陈树荣、郑国强、余荣让、林玉凤、黄中原、吕国民、苏文欣。 同时,运输工务司司长已委出该办公室代表黄振东担任委员会成员。 为了逐步提高澳门市民的综合生活素质,进一步改善商户的营商环境,善用土地资源,提升本澳整体的旅游城市形象,推动各城区的协调发展,政府将积极有序地推动本澳的旧区重整工作。 委员会的职能是就旧区重整的各项问题收集社会不同阶层的意见,作出评估并提出建议供政府及相关的机构参考。委员会可设立顾问职务,直接协助主席,并可按工作需要设立专责工作小组,就具体的问题进行研究及向主席提交意见书;亦可邀请被认为对履行其有关职责合适,但在委员会内并无代表之公共或私人实体参加会议,又或向其进行谘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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