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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届“文化产业奖励”建议获奖名单公布


文化产业基金第一届“文化产业奖励”已完成评审,由奖励评审委员会评选出创意设计范畴的“优秀文产企业奖”及文化展演范畴的“优秀文产项目奖”。基金根据第4/2019号行政长官批示《文化产业奖励规章》,在其网页公布获奖者建议名单。

第一届“文化产业奖励”于2020年9月8日至11月9日期间接受申请,设创意设计范畴的“优秀文产企业奖”及文化展演范畴的“优秀文产项目奖”。创意设计范畴的“优秀文产企业奖”奖励具良好财政营运实力及产业化程度较高的创意设计企业,而文化展演范畴的“优秀文产项目奖”奖励市场发展潜力较高,成功创建澳门品牌的文化展演项目。申请“优秀文产企业奖”的企业须属创意设计范畴,于2016年12月31日或之前已成立,并于2017-2019年期间持续营运。文化展演范畴“优秀文产项目奖”的申请对象包括企业、个人及社团,其需于2017年至2019年期间,以同一节目进行5场或以上的舞台演出,并公开售票。

“优秀文产企业奖”的奖励名额最多10个,设有莲花金、银、铜奖各1名,奖金依次为50万元、30万元及20万元(澳门元,下同),优异奖设有名额7个,各获奖者可获10万元奖励金。“优秀文产项目奖”按企业、个人、社团作分组奖励,每组分别设有荷花金、银、铜奖各1名,奖金依次为50万元、30万元及20万元,各组设有优异奖名额7个,各获奬者可获得10万元奖励金。每组的奖励名额最多10个。

文化产业基金共收到20间企业申请创意设计范畴的“优秀文产企业奖”及6个项目申请文化展演范畴的“优秀文产项目奖",经初步分析后,将23个合资格的申请卷宗送交奖励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奖励评审委员会由本澳、内地及香港的专业人士组成,成员由社会文化司司长委任,包括︰陆波、叶兆佳、王世民、萧志伟、何少金、徐秀菊、王英伟、蒋潇玲、向勇、莫健伟、傅月美。

奖励评审委员会邀请申请者分别于2021年2月27日及3月27日出席评审会议,进行答辩,并按照文化展演范畴“优秀文产项目奖"的原创性及文化内涵、经济效益、对产业推动作用及社会效益、塑造品牌作用等四项评审标准,以及创意设计范畴的“优秀文产企业奖”有关企业的成长、创新性及影响力等三项评审标准,进行审议及评分。

奖励评审委员会建议文化展演范畴的“优秀文产项目奖”获奖的项目共4个,包括:企业组的荷花银奖及优异奖各1个、社团组的荷花铜奖及优异奖各1个;并建议获创意设计范畴的“优秀文产企业奖”的企业8间,包括:莲花银奖及铜奖各1个、优异奖6个。按文化产业奖励申请规定,倘没有符合资格的奖励对象,有关奖项从缺。

根据第4/2019号行政长官批示《文化产业奖励规章》,如任何实体或个人对有关获奖者建议名单有异议,请于公布之日起十五日内透过书面向文化产业基金提出。

有关“文化产业奖励”建议获奖名单的公布,请参阅文化产业基金网站(www.fic.gov.mo)。如有查询,请联络文化产业基金项目资助辅助中心曾先生(电话:89850804)、李小姐(电话:89850895),或透过传真(28501010)及电邮(cafp@fic.gov.mo)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