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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八年财政年度施政报告 (第三部份 [II])


二. 全力推进民生改善,合理分享发展成果
发展经济的根本目的,就在於改善民生;澳人共同建设的成果,当然应由澳人共同分享。过去一年,由於主客观多种因素的共同作用,特区整体的财政收入较为理想。我们认为,现在更有条件着手处理一些重大民生问题,让市民更有效地、持续地共享发展的成果,实现生活质素的逐步提升。
(一) 加快缓解住屋压力
安居乐业,是市民的共同期盼,亦是我们构建和谐社会的重点工作之一。由於投资者对澳门前景的持续乐观,澳门房地产市场出现了与回归初期截然不同的状况,相当部份市民因而感到压力和担忧,特区政府对此非常关注,并积极创设条件设法缓解。针对房地产市场已形成用家市场和投资市场双轨并行的实际,政府一方面维护投资市场法规完善、讯息对称、公平有序;另一方面,政府更为重视公共房屋政策的完善,以优先解决确有困难的居民的居住问题。政府决心全面改变原有的公共房屋兴建模式,力争由政府掌握主动权,自行及时兴建有需要的公屋。政府将完善法规,杜绝以经屋作为谋利工具的行为,准确反映公共房屋的真正功能。
政府在较早前已承诺在二零零九年底前,兴建七千多个公屋单位,我们将竭尽全力,确保落实施政承诺。在此基础上,我们将创造条件,争取在二零一二年底前分阶段兴建一万九千个公屋单位,以期回应市民的居住诉求。部份年青人因组织新家庭而确对住房有紧急需求,针对此一情况,政府将加快兴建一批房屋,让尚未置业而又符合资格的人士,尤其是年青人透过抽签方式租住,缓解他们的住屋困扰。
(二) 综合整治市内交通
在游客数字持续攀升,市场商机不断涌现之时,本地区的社会承载力确实受到重大考验,我们原来的市内交通系统尤其不胜负荷。对於这一发展中的问题,政府将遵循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强调整体及长远的利益,整合市民和专家的意见,引入系统创新思维,以综合治理方式着手逐步解决,以期突破此一困扰民生、影响澳门持续进步的发展瓶颈。
在《道路交通法》实施后,政府正继续跟进相关法规和配套,为交通治理创造更为合理的法治环境。机制建设是重要的前期准备,政府除设立交通范畴的跨部门协调机制外,明年还将透过即将成立的交通事务局作出专责推进。
在交通供应方面,政府将作出较大的资源投入,完善路网、停泊车位及其他必要基建,以期在硬件方面作出推进,并积极推行“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构建以架空轻轨系统为主干,巴士及的士为基础,自动步行系统为辅助,多种公交方式既合理分工,又紧密衔接的综合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系统。在轻轨运输系统落成前,政府将全力促进巴士与的士服务的改善。
除了完善交通供应外,政府还会加强交通需求管理,在智能交通系统的配合下,推动在时间、空间等不同维度分散高度密集的交通需求,透过政策导向,鼓励市民尽量应用公共交通。政府亦将启动适当限制私人车辆问题的研究。
市内交通的最终改善,还需要市民的支持配合,政府将联同民间组织,加大交通宣传教育,共同营造更优良的交通环境。
(三) 推进城市规划和旧区重整
为了建设可持续发展的澳门,逐步提升市民生活质素,政府决心克服城市规模较小,外围因素影响巨大等局限,研究制订符合澳门实际情况及长远发展需要,具备可操作性的城市规划。
在完成局部前期研究,尤其是吸取专职研究部门的方向性建议后,政府将在明年,全面组织力量开展澳门城市规划的深化研究工作和法律法规体系的研究工作。研究将以开放态度进行,充份吸取社会智慧,力求规划的研究成果,能促进城市建设与生态环境和人文环境的协调,彰显城市个性特色,确保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争取发展与保育彼此双赢。
旧区重整涉及重大利益,关系到社会民生和本澳整体长远利益,其推进既要注意时间效益,更务必按部就班,及时总结经验,还须建立起法定的利益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着力保障弱势群体。相关的跨部门工作小组正在加紧进行旧区重整法律制度的草拟工作,并力争相关法律草案能在明年进入谘询和立法程序,使旧区重整的工作得以在法律规范和保障下进入新的阶段。政府十分重视市民有关旧区重建,既要重视效率,又要注意按部就班开展的意见,因此,政府明年除了有序推进既定安排之外,还在几个试点加大工作力度,全面粉饰区内街道、美化城区环境,使广大市民能有更为理想、整洁的生活环境,同时亦透过旧区的活化,促进区内经济的兴旺。
(四) 确保生活质素,创新社保安排
尽管就业情况比较理想,近期通胀的压力仍对居民,尤其弱势社群造成相当困扰,政府对此十分关注并正致力协助缓解。在总结近期对贫困家庭作出特别生活补助措施的基础上,政府决定加大对弱势社群的支持力度,把维生指数提升百分之二十,并争取於明年一月一日实施,养老金和敬老金也将在明年相应合理调升。政府尽力加大对三类弱势家庭,尤其是单亲家庭的扶持力度,全面扩大和强化与社会服务团体的合作,以期对有需要的市民予以及时、到位的关怀和协助。
政府将加大专业力量的凝聚,整合社区资源,优化服务及资源配置,以有效回应有需要的市民的服务诉求。政府除鼓励提升自尊自信,强化解决问题的能力外,还着力弘扬家庭和谐,推动建设社区融和氛围。通过社区与家庭支援等服务,鼓励长者保持身心康泰;协助妇女改善生活条件,有效参与特区发展;辅助逆境中的青少年克服成长中的障碍;协助残疾人士发挥潜能,体验积极人生,并真诚关怀他们的家庭生活。
对於曾为特区建设作出贡献的退休居民,政府和社会都应当给予足够的尊重和关怀,同时还要透过具操作性的合理安排,减轻他们的后顾之忧,使他们安度退休岁月,更有信心地参与社会活动。为此,政府决定全面检讨、改革和完善社会保障基金制度,强化社保工作的支援,让社会的爱心与关怀,具备更全面的制度基础,力求形成符合本澳特点的,与本澳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以使澳门居民逐步获得更为完善的、具可持续性的社会保障。
为使广大市民能更合理、更持续地分享到发展成果,使退休居民的生活质素得到更有效的提升,特区政府决定,在进一步完善社保基金制度的同时,引入创新思路,创立非强制性的中央公积金制度。此一制度的重点是,政府先从现有财政盈馀滚存中拨出部份金额,形成启动资金,设立非强制性的中央公积金,日后则根据当年财政盈馀等情况,再决定是否继续增加注资。符合资格的澳门居民都可在公积金内开设个人户口,并获得由公积金注入的资金,待退休时将获发放户口内之累积款项。我们期望逐步建立由社会保障基金与非强制性的中央公积金制度构成的双层式社会保障体系,使居民在退休后得以继续分享到社会发展成果,安享较稳定的生活。相关草案已向社会公布,并正展开广泛谘询,希望各界市民充份发表意见,使这一制度更为符合社会发展的要求。
加快培养本地英才,优化社会服务质素,是市民的共同期盼,亦是澳门社会追求进步的体现。然而,上述的期盼还需要由具有事业心和专业能力人才,如教师、社工、医疗人员等前线服务人员的长期耕耘,然后才能转变为人所乐见的现实。但我们又清楚了解到,社会发展的加速化和复杂化,正对教师和前线服务人员提出更高的服务要求,这些要求甚至对他们形成较沉重的压力。为了使这些重要的领域能够留住优秀的人才,使下一代持续得到高质素教学,使有需要的市民得到高质量的服务,政府将通过制订相关服务人员制度框架、调升对社会服务的定期资助及津贴等一系列措施,增强教师和前线服务人员的事业荣誉感,鼓励他们坚守岗位,自我提升,向市民提供优质的专业服务。
主席,各位议员,
为了更好地使广大市民分享发展成果,特区政府决定,除了有序落实一系列改善民生、强化保障的长效安排外,还在明年实行一系列短期税务减免措施。
首先,政府将继续减收全体就业市民25%的职业税,免收所有营业税、小贩牌照费、街市摊挡租金、人寿及非人寿保险印花税及银行手续费印花税,各商户继续免纳招牌税,各酒楼、餐厅亦继续免纳旅游税。
政府亦决定实施一些新的税务减免项目,包括:豁免所有非出租房屋的房屋税,出租房屋则获半数减免;所得补充税可课税的年收益豁免额由32,000元增至200,000元;职业税免税额由95,000元增至120,000元;未拥有不动产(包括工商业及居住单位)的澳门永久居民於购买不动产时,可获首300万元的不动产转移印花税的豁免(仅限於居住单位及车位)。此外,多项无线电服务牌照费也会作出减免。实施各项减免措施之后,政府少收的税费款项将超过十一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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