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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警务人员涉嫌违法 治安警已展开纪律程序


昨天(20日)公布的《2020澳门廉政公署工作报告》指有3名治安警察局警务人员涉及违法行为,治安警察局现作以下回应:

治安警察局早前接获廉政公署通报3宗涉及治安警察局警务人员之案件。有关首宗个案,治安警察局于2019年9月接获廉政公署通报,指1名警务人员于2018年至2019年期间在多个网络平台销售美容产品的事件,因有迹象显示有关警务人员涉嫌违反现行《澳门公共行政工作人员通则》的专职性原则,治安警察局已随即就事件展开并已于2020年4月3日完成纪律程序,有关警务人员已被科处罚款纪律处分。

有关第二宗个案,警方于2020年4月接获廉政公署通报,指1名警务人员于2015年至2017年期间涉嫌协助他人非法借贷,并从中收取介绍费,相关借贷行为涉及高利贷犯罪活动。有关警务人员已于2019年退休,其涉嫌触犯《刑法典》第219条“暴利”罪被送交检察院侦办,治安警察局已于2020年4月27日依职权对该名警务人员提起纪律程序。

有关第三宗个案,廉政公署在4月份已作公布,1名现正被羁押之警务人员,被揭发持有来源不明的相当巨额财产,因此其涉嫌触犯《财产及利益申报法律制度》规定的“财产来源不明”罪及“资料不正确”罪,案件一并被送交检察院侦办。治安警察局已将是次个案涉及违反纪律部分合并于2019年6月28日对该名人员所提起之纪律程序当中。

治安警察局高度关注事件,会积极及全力配合廉政公署的调查工作。此外,治安警察局已深入全面检讨有关工作流程及指引,责成属下各部门加强监管,制定措施堵塞漏洞,以避免同类事件再次发生。治安警察局重申,一直对辖下人员的纪律操守有严格要求,所有人员作出违纪违法行为,必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处理,追究责任,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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