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本澳居民及吸引旅客使用路氹城边检口岸过关,治安警察局决定由2007年11月1日开始,允许连驾驶员在内载客量不超过九人的轻型汽车内的乘客(只限持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的人士)随车过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