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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政府与金光喷射飞航签署批给合同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今早(29日)与金光喷射飞航(澳门)有限公司签署了澳门氹仔客运码头与香港之间的海上客运服务营运批给合同。
签署仪式於运输工务司司长办公室举行,由运输工务司司长刘仕尧代表特区政府与金光喷射飞航签署批给合同,有关合同由明日起生效,为期20年。
按照合同要求,金光喷射飞航(澳门)有限公司须在2007年年底前每日最少提供30个往来港澳的航班,至2008年9月底前每日提供最少80个航班。
特区政府可於2012年对批给合同进行中期检讨,以配合届时海上客运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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