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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有关申请安装电力设施准照的问题


就市民对现有电力装置准照申请服务存有误解,土地工务运输局就此解释:非住宅用途的单位(包括工业和商业用途,以及住宅大厦的公众地方)要安装电力设施或电表(包括电表新安装、翻新、转名或增加电功率等),倘若有关设施或电表的功率值是等於20.7千伏安或以上的,才须向土地工务运输局申请安装电力设施或电表的营运准照,经审批并获批准照后,申请者才可进行有关安装工作。 至於市民就有关准照的申请有任何疑问,可致电土地工务运输局查询,电话号码:二八七二二四八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