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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降设备法律制度》公开咨询举行第二场公众咨询会

《升降设备法律制度》公开咨询举行第二场公众咨询会

《升降设备法律制度》公开咨询今(22)日举行第二场公众咨询会,市民主要关注制度如何改善升降设备安全标准,以及升降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及管理工作等。

土地工务运输局表示,《升降设备法律制度》的立法首要目标为提升升降设备的安全性。目前,本澳运作中的升降设备均已有维修公司作日常维护保养及检测,咨询文本建议将“维修保养”及“检验”作为两项由不同实体负责的工作,以在管理及监察上达到相互独立。

就公众关注的责任人的权责方面,建议责任人(如全体小业主、管理公司、业主会或事实管理人等)须履行三项工作,包括:一年内为现有升降设备进行登记(可委托维修保养实体或检验实体);聘请维修保养实体;聘请检验实体。同时,当检验合格声明书失效,责任人亦须按要求停止升降设备运作。

须要强调的是,升降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及检测并非新事物,咨询文本建议的各关系方已恒常参与有关工作。相信随着制度的实施会鼓励更多检验实体的成立,在市场上提供更多选择。日后并会透过行政法规方式公布升降设备具体需要开展的日常维修保养及检验项目,让责任人及业界清晰有关要求。

有关《升降设备法律制度》公开咨询的信息,已上载至土地工务运输局专题网页(https://www.dssopt.gov.mo/zh_HANT/elevator),包括咨询文本、小册子、咨询会报名方式、意见表及图文包等。市民可于网上填写意见表,或以邮寄、亲临、传真及电邮等方式交回意见表,政府欢迎公众踊跃参与发表意见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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