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采取特别干预措施而由特区政府委任的滙业银行行政委员会的法定任期於2007年9月28日届满。在实施特别干预措施期间,经过政府委任的行政委员会及相关各方的共同努力,该行的管理得到了明显的改善。鉴於上述情况,并考虑到原股东区宗杰先生一再强烈要求恢复行使对该行的管理权,特区政府决定自9月29日起撤销对滙业银行的特别干预措施,将滙业银行的管理权交回原股东。金融管理局将一如既往履行恒常监管职责,以保障广大存户的利益及维护特区金融体系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