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资料保护办公室於2007年9月20日公布《关於工作场所个人资料保护原则 – 雇主对雇员活动监察的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指引》针对现时雇主对雇员活动进行监察时所涉及的个人资料收集及处理作出指引,当中包括电话、电邮、浏览互联网及摄录监察。制定《指引》的目的是为了有效实施第8/2005号法律 (《个人资料保护法》),保护个人资料,并指引雇主在订定相关政策时作出详细考虑,避免触犯法律。《指引》共分五个部份,解释了一些法律知识、雇主应作的事先评估、对雇员进行监察应遵循的原则、制定《收集个人资料声明》的注意事项及其他注意事项,并提供了三个《收集个人资料声明》样本供各界参考。 有关《指引》由即日起可於个人资料保护办公室网站下载 (网址:www.gpdp.gov.mo),而稍后亦可於政府入口网站下载 (网址:www.gov.mo)。另外,该办公室亦印刷了一批相关《指引》文本的小册子,市民稍后可於该办公室及法务局法律讯息站免费索取。 为使各界对《指引》有更深入的认识及了解,个人资料保护办公室将於十月份举行五场讲解会,欢迎各公私营机构及团体报名参加,详情可留意报章或查阅该办公室网站之公布,或联络该办公室职员欧先生 (电话:28716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