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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局回覆立法议员书面质询


当局就立法议员有关社会房屋、节约能源及机场乘客服务费的书面质询予以回覆。 房屋局局长郑国明回覆议员关翠杏的质询时表示,根据建设发展办公室资料,望厦第一期社会房屋工程之修订方案为计划兴建34层楼宇,高度少於100米,共提供588个单位,初步造价约澳门币2.8亿元,以二房一厅单位为例,每个单位造价约29万元。但基於工程方案仍待最后落实,故未来实际造价将根据届时具体情况调整。 在严格控制社屋公共资源的运用上,当局对设计阶段初期的方案严格把关,根据房屋局制定之《社会房屋建造指引》单位面积要求,控制各种户型单位之面积在合理范围内,并须参考“指引”的要求,采用经济合理、安全耐用的材料及建造方法。楼宇建造方面,通过公开招标选用符合市场合理价格水平之承建商,并严格监控施工过程,保证楼宇质量,减少日后楼宇维修保养所需之费用。在社屋管理上,将加强有关规限,透过法例修改将要求承租户於一定期限内递交资料,如无理延误或不提交资料会被解除租赁合同。 能源业发展办公室主任山礼度回覆议员陈明金的质询时指出,该办自2005年成立后,开始对能源领域进行一系列的规划和研究,其中,节约能源被列作一项持续和长远的能源政策及目标。 他表示,考虑到公务员应该带头树立节能的榜样,政府在2006年开始筹备推行公共部门的节能计划并分阶段进行,今年6月刚启动了专项协议计划。推行节能计划旨在建立公共部门内的节能文化,更重要的是,计划拟通过收集各功能部门的用能数据,建立能耗数据库,从而进行能源管理和持续跟进。长远而言,政府希望研究建立能源审核制度,进一步完善能耗标准。 根据统计数据,由2004年至2006年,以及2007年第一季度,全澳总体耗电量及公共部门用电量均有同比增幅;其中,公共部门用电量占全澳总体耗电量依次为8.9%、9.3%、8.7%和7.8%。数据显示经济增长与能耗呈正比例,没有明显脱轨的迹象。本澳自2004年开始,陆续兴建及启用一系列的大型基础项目,包括体育设施、广场及其他项目等,部分设施相继对外开放予公众使用。政府将继续留意电能消耗情况的变动,希望通过加大力度宣传推广节能文化,透过公共部门节能计划逐步推进节能工作。 就陈明金的另一份质询,民航局局长陈颖雄在回覆中提及,澳门国际机场自1995年开始营运至2004年的9年间未有调整所徵的费用。对於澳门国际机场专营股份有限公司於2004年提出修改澳门国际机场应缴费用的建议,特区政府参照国际民航组织对机场收费所订的政策,基於用者付款原则,以及考虑到机场业务固有费用乃机场专营公司一项重要营运收入来源,保障该公司营运及再投资所需,特区政府批准了有关建议,并颁布第36/2004号行政命令。为保持澳门国际机场中转地位的优势,该行政命令亦订明过境乘客可获减收乘客服务费,费用为澳门币40元(直接过境乘客则继续获豁免),比离境乘客的费用低於百分之五十。 他指出,该行政命令生效至今,澳门国际机场的台湾过境乘客人数并未因增收乘客服务费而下降;相反,无论以本地或台湾空运企业运载量计算,客运量每年均保持上升。 为创造更佳的营运条件,特区政府继续督促机场专营公司定期检讨各项收费,配合澳门城市定位的发展策略及因应市场变化作调整,以保持澳门国际机场的竞争优势。同时,机场专营公司与澳门空运业界将举行会议商讨现行的收费制度,日后将向当局提交修改建议。 ※质询及回覆全文见立法会网页(http://www.al.gov.mo/ );
编号390/III/ 2007、312/III/ 2007、330/III/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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