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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大楼提供空间设施回应发展所需


旅游局局长安栋梁回覆立法议员关翠杏就兴建旅游大楼的跟进质询时重申,有必要兴建大楼以回应未来旅游业发展所衍生的各方面需要。 安栋梁表示,旅游局现址属租赁性质,而计划中兴建的旅游大楼包括两幢内部相连的多功能大楼,起着互相辅助、协调的作用,也提供更大的会议和展览场地。大楼落成启用后,该局重组后的新组织架构设於大楼内,将成立的培训暨质量管理厅负责推动业界培训及国际认可的专业评定,而「境外旅游危机处理办公室」将设於多功能大楼内。 回覆又强调旅游大楼的其他重要功能,包括在发生灾难及对外交通停顿时协助旅客解决住宿困难;停车场可在格兰披治大赛车期间及平日为业界提供车辆泊位;提供符合国际汽车联会更高技术和安全要求的设施。 另外,博彩监察协调局局长雪万龙回覆立法议员吴国昌的书面质询时表示,从事娱乐场幸运博彩中介业务的资格及规则由第6/2002号行政法规(订定从事娱乐场幸运中介业务的资格及规则)所规范。其中,合作人的职务就如博彩中介人一样,均为介绍客人,其所担当的角色实为中间人,而非提供服务之人士,故此合作人跟受雇者的定义和性质有所不同。合作人仅需具备相关法律文件,即使并非澳门居民,只要持有合法逗留本澳之文件便可获许可从事有关业务。 根据现有资料,在澳门的娱乐场内从事合作人业务者有3,861人,当2,694人为本地居民、1,168人为非本地居民。 ※质询及回覆全文见立法会网页(http://www.al.gov.mo/)
编号170/III/2007、320/III/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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