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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局就投资移民、的士牌照、汽车保险及 药房问题回覆立法议员书面质询


立法议员陈明金及吴在权就投资移民、的士牌照、汽车保险及药房等问题提出多份书面质询,有关当局分别作出回应。 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代主席张祖荣回覆议员陈明金质询有关投资新移民的素质时表示,特区政府於2005年颁布一项规范投资者、管理人员及具特别资格技术人员临时居留制度的行政法规,以提高对居留申请人的素质要求,配合社会和经济的发展需要。特区政府现正检讨投资居留政策,并将充分听取社会意见,完善及修订相关政策。 就议员陈明金质询的士牌照问题,民政总署管理委员会主席谭伟文函覆表示,当局在过去两次推出的士牌照前,均听取业界及社会各阶层的意见,并根据相关法例之规定而订定公开竞投的各项条件。各参与竞投者亦已在竞投前了解《承投规章》内所定之条款。中标者自行从市场上选择合适之车种作为的士,并均获批准。 澳门金融管理局行政委员会委员潘志辉回覆议员陈明金及吴在权联署质询有关调整最底保额时回覆,当局一直关注和研究调整汽车民事责任强制保险的最低保额的问题。自2006年起,该局已与澳门保险公会的非寿险技术委员会举行多次会议。双方均认为有需要调高所有车辆类别的最低保额及调整相关保险费,并会在短期内完成有关的建议书。 卫生局代局长李展润在回覆立法议员吴在权有关药房及药厂的书面质询时表示,当局在审批药房牌照及管理药厂等方面,均严格按照现行法例办理;但李展润指出,由於社会不断发展,部份条例有需要修订,以配合本澳当前的实际情况,所以当局已着手检讨及修改相关条文,务求保障居民的用药安全。 ※ 质询及回覆全文见立法会网页(http://www.al.gov.mo/),
编号203/III/2007,97/III/2007,207/III/2007,292/III/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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