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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法院消息


终审法院已完成了涉及前运输工务司司长欧文龙的终院第51/2006号刑事案件的预审,预审法官已作出起诉批示,起诉被告欧文龙以直接正犯和既遂的方式触犯: - 四十一项刑法典第337条第1款规定和处罚的受贿作不法行为罪(与四十一项刑法典第347条规定和处罚的滥用职权罪表面竞合);
- 二十六项第6/97/M号法律第10条第1款a项规定和处罚的清洗黑钱罪(现为第2/2006号法律第3条第2款及第3款规定和处罚的清洗黑钱罪);
- 四项第2/2006号法律第3条第2款及第3款规定和处罚的清洗黑钱罪;
- 二项刑法典第347条规定和处罚的滥用职权罪;
- 一项刑法典第342条第1款规定和处罚的在法律行为中分享经济利益罪;
- 一项第11/2003号法律第27条第2款规定和处罚的虚假声明罪;
- 一项第11/2003号法律第28条第1款规定和处罚的财产来源不明罪。 终审法院在对案件进行分发程序后,主理法官将会着手开展案件审理的各项准备工作。由於案情复杂,同时涉及对起诉批示及大量案件资料的翻译工作,合议庭各位法官还需一定的时间对案件进行检阅,故现时未能确定该案的具体庭审时间。终审法院一旦确定了具体开庭日期,将会透过新闻机构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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