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警察总局与法律及司法培训中心联合举办之「警员行为与刑事诉讼程序」座谈会,今日(二十日)上午在警察总局举行,并邀得澳门特别行政区中级法院赵约翰法官主讲。
赵约翰法官在座谈会中讲述了刑事警察机关在刑事诉讼程序中的重要性、检察院与警察相互间之关系、人身保护令、以及拘留与监禁的分别等题目。赵约翰法官更在座谈会上与在场与会者进行互动探讨,并解答各人就专题内容所提出的问题,彼此交流经验。 是次座谈会为警察总局与法律及司法培训中心联合举办的系列座谈会之五,目的为向保安部队及机构的领导、主管、法律顾问及其他相关人员等与会者提供机会就上述内容进行深入研究及交流经验。 保安司司长张国华、警察总局局长白英伟、法律及司法培训中心主任伊思哲、海关关长徐礼恒、保安司司长办公室主任黄传发、治安警察局代局长李小平及司法警察局局长黄少泽等均参与是次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