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澳门历史城区”列入世遗名单后,澳门政府透过不同的政策和措施,做好世遗的保护工作,因此,土地工务运输局加强与文化局等部门之间沟通和合作,努力从城市规划方面作出配合。经与文化局协调后,由罗理基博士大马路往松山隧道方向的左侧一带,将来新建建筑物高度不会超过九十米。 本澳楼宇高度在不同区域有不同的约束性,以罗理基博士大马路往松山隧道方向左侧的这一带(废车场)为例,土地工务运输局过往在审批该地段的发展项目时,就严格依照第42/80/M号法令、第233/95/M号训令(航空役权)、《都市建筑总章程》、《防火安全规章》以及第5/DSOPT/87号行政指引等,来制定发展项目建筑物的高度。 然而,上述地段无论在本澳入世遗前或后,都不属於世遗保护区,亦非为缓冲区。但为了回应社会的诉求,土地工务运输局与文化局透过紧密协调的运作机制,加快解决松山灯塔周边建筑的规划问题。经协调后已有定案,罗理基博士大马路往松山隧道方向左侧的这一带今后新建的建筑物,其高度不得超过九十米。 至於外港新填海区一带,由於过去一段较长时间本澳经济处於低迷,土地承批人在发展用地时,多采用较低的地积比率,故形成今天该区一带的楼宇高度多在六十至九十米。然而,随着土地承批人对澳门未来发展前景寄予乐观,亦调整了发展项目建筑物的高度。尽管如此,土地工务运输局在审批有关申请时,除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外,亦同时充分考虑到建筑物与松山灯塔之间的协调,确保该区城市景观的和谐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