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局制订《经济局内部廉洁守则》,协助工作人员树立正确的个人廉洁信念,并持续跟进守则的执行情况及广泛收集人员意见,以作为未来检讨及完善该守则的参考。 经济局代局长苏添平回覆立法议员高天赐的书面质询时表示,为配合澳门特区的廉政建设工作,该局根据《公共部门及机构廉洁守则制作建议书》的建议,在《公务人员廉洁操守指引》的内容基础上,结合该局的实际工作情况,制订《经济局内部廉洁守则》。 他指出,该局在制订守则的具体内容时,曾谘询廉政公署的专业意见,并於本年四月为所有工作人员举办了十场讲解会,以及开设专有电子邮箱,收集工作人员就该守则的意见。经济局根据相关意见,更新守则内容,并於2007年5月1日起正式执行。 经济局制订该守则旨在加强工作人员的法律认识及守法意识,并就日常工作中可能诱发舞弊徇私的情况提供指引,因此在守则中尽量列举相关内容。 ※质询及回覆全文见立法会网页
(http://www.al.gov.mo/ );编号197/III/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