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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政府致力推动本地艺术创作


行政法务司司长陈丽敏回覆书面质询时表示,特区政府一直致力推动本地艺术创作,并将积极通过普及与提高的相互结合,推动本澳艺术事业的蓬勃发展。 对於立法议员梁庆庭就本澳艺术创作及相关场地的书面质询,陈丽敏经徵询民政总署和文化局意见后回覆指出,面积不足30平方公里,人口仅约50万的澳门,拥有超过20个艺术场馆(未包括私人的场馆),与许多发达地区相比,是处於一个较理想的状况。当中不少展示空间可供民间团体主动申请使用,其有效应用将可促进本澳文化艺术创作的良性发展。 她表示,兴建大型美术馆不仅涉及本澳未来文化艺术的发展,还涉及土地资源、兴建及运作经费、行政及专业人员培养及招揽、各项设施的配套等多方面的建设与投入,因此需作深入研究,再作规划。 陈丽敏强调,特区政府在推动本地艺术创作上,投入了相当的资源,包括资助活动、提供场地、艺术创作的交流、艺术教育与培养等,且持续加强支持力度。 同时,文化局将工作着重於普及艺术教育、发掘艺术人才及提升专业创作水平。该局不断为本澳大、中、小学和各机构、团体组织艺术导赏活动,以提高其艺术兴趣和鉴赏能力;增强新艺术展览计划的实施,推动本土艺术家对当代艺术的探索和提高;先后组织澳门艺术工作者赴内地多个省市探访及参观展览。 ※质询及回覆全文见立法会网页
(http://www.al.gov.mo/ );编号86/III/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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