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法务局法律推广厅所举办的二零零六/二零零七学年“中学法律公民教育课程”活动业已结束,期间举办的课程多达九十一次,参加的学生甚众,反应颇佳。 为提高本澳中学生对澳门法律的认识程度,自九六年起该部门便已开始派出法律专家到本澳各中学以粤语举办讲座,进行法律宣传教育。由零三/零四学年开始,该局更将学校的法律推广工作作为长期的公民教育课程去开展,让学生有系统地由浅入深吸收法律知识,缩短知法守法的过程,并於形式上作出了适度的改革。 “中学法律公民教育课程”系采用一套由该局的法律专家悉心研究及设计的,内容系统化及具延续性的教材,按不同级别学生的认知程度和需要,逐层深入地将有关澳门的法律讯息传递给他们;而各个年级均有其本身的专题内容,且环环相扣,使学生能循序渐进认识法律与他们的关系及其重要性。形式改革后的专题内容包括:刑事法律、澳门基本法、与日常生活有关的法律等,各专题内容的授课需时约为四十分钟,参与者包括中学各级学生。为使学生易於明了相关法律问题,上课时,导师系以竞答问题的游戏方式促进与学生的互动交流,并运用电脑投影设备附以生动画面作解说,务使学生於活泼轻松的氛围中认识法律;此外,局方更即场派发相关法律刊物作参考资料。 在零六/零七学年参与该课程的学校共有十八间,分别为:中葡职业技术学校、利玛窦中学、海星中学、高美士中葡中学、培正中学、新华学校、粤华中学、圣保禄中学、圣罗撒女子中文中学、圣罗撒英文中学、雷明道中学、广大中学、蔡高中学、澳门坊众学校、岭南中学、濠江中学(澳门)、濠江中学(氹仔分校)及氹仔坊众学校等。当中参与的级别包括中一至中六,出席的学生人数达一万五千三百多人。法务局推出该套课程四年以来,无论校方、老师及学生或家长等方面,均有极佳的回响。 由九六年迄今,该部门已举办了同类课程超过五百四十次,累计参与的学生达十三万三千馀人,足见课程深受各校欢迎,学生普遍反应热烈,咸认为获益良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