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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政府就行政法规问题已设立专责小组研究提出解决方案


特区政府较早前就中级法院合议庭对一宗涉及《公共地方总规章》罚款个案作出说明,注意到有关说明引起社会的关注,因此现再作进一步的补充。 行政当局尊重司法机关独立审判权及有关法院的裁决。对於上指及其他相关个案所引发的根本问题,包括行政法规的性质、范围及效力等,出现了不同观点及社会关注。特区政府为一并解决有关事宜,已成立了专责小组,并根据《基本法》的规定和精神,展开了积极深入的研究,同时草拟有关的法律草案。在正式进入立法程序时,将会把有关法律草案提交行政会讨论及立法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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