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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七年四月消费物价指数


根据统计暨普查局资料显示,今年4月的综合消费物价指数为112.58,整体物价较3月上升0.59%,主要是由住屋及燃料类、食物及非酒精饮品类、康乐及文化类和衣履类的价格指数上升所带动。 与3月比较,录得升幅较显着的大类有衣履类、康乐及文化类和住屋及燃料类,分别上升1.67%、1.45%及1.11%,主要是夏季新装售价上升、复活节期间外游团费上调,以及住屋租金上升所致。此外,汽油价格上扬和外出用膳收费调高,导致交通类和食物及非酒精饮品类价格指数分别上升0.69%及0.38%。 另一方面,由於玻璃及家居器皿价格下跌,致使家居设备及用品类的价格指数下跌0.02%,亦是唯一录得指数下跌的大类。 今年4月综合消费物价指数较去年同月录得4.67%的升幅;而1至4月之平均指数则较去年同期上升4.60%。截至今年4月为止,最近12个月的平均指数较前一期上升4.79%。 此外,4月份甲类消费物价指数及乙类消费物价指数为113.95及112.23,较3月分别上升0.51%及0.62%。 综合消费物价指数是反映物价变化对本澳整体人口的影响。甲类消费物价指数代表约49%住户,每月平均开支在3,000至9,999澳门元之间;乙类消费物价指数代表约31%住户,每月平均开支在10,000至19,999澳门元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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