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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消费优惠”后(1)日起使用, 不断推出新视频介绍操作

“电子消费优惠”使用须知-一般规则1

“电子消费优惠计划”使用须知(消费卡)宣传片

“电子消费优惠计划”使用须知(移动支付)宣传片

特区政府推出“2021保就业、稳经济、顾民生计划”,当中的“电子消费优惠计划”纾民困、稳经济。

已成功领取电子消费优惠的居民,可自后(1)日起,使用5,000元启动金及3,000元立减额的组合优惠,使用期至本年12月31日,为期7个月。

视频、图文包等多媒体宣传,多角度介绍满足不同居民需要

经济及科技发展局和金融管理局持续广泛宣传,针对6月开始的优惠使用,已制作简明易懂的视频及图文包,结合一般规则及具体例子进行介绍,信息性及趣味性兼备。

考虑到选择消费卡或移动支付的不同人群的需要,视频及图文包的内容均从使用者出发、各有重点,从不同角度、深入浅出地向居民解释优惠使用的各项细则。

“电子消费优惠计划”专题网页信息丰富且持续更新及优化,已汇集了最新的宣传动画、教学短片、图文包、问题集,并按照登记、领取及使用等不同环节分门别类,方便居民依照自身需要,瞭解计划的不同内容。

启动金及立减额同时使用,消费扣减全程自动化

电子消费优惠包括5,000澳门元的“启动金”及3,000澳门元的 “立减额”两部份,启动金与立减额须同时使用。消费时,交易金额的25%(即七五折优惠)费用从立减额扣减,其余的75%费用则从“启动金”扣除。

当启动金尚有余额时,启动金每日的使用上限为澳门元300元,立减额会按比例自动扣减,因此相当于立减额每日的使用上限为澳门元100元。换言之,居民每日最多可透过组合优惠,免费购买澳门元400元的商品或服务。

当5,000元“启动金” 全数用完, “立减额”将仍有余额,居民可自行加值,继续享有七五折优惠。这时,再不设付款上限,直至立减额用完为止。

消费扣减全程自动化,在电子消费卡的收据或移动支付手机程序上,显示每次消费纪录和剩余总额(启动金及立减额),一目了然,不需自行计算。

消费卡付款后收据可显示余额,启动金少于10元可加值

如选择透过“消费卡”领取优惠,每次使用优惠付款后,支付机具都会出具收据(小票),居民可以于收据上查看启动金及立减额的当天余额及总余额。此外,亦可通过计划专题网站 (https://www.dsedt.gov.mo/2021consumo) 查询余额。

当启动金金额等于或少于澳门元10元时,如居民希望享受余下立减额,可自行前往一般澳门通卡的加值地点,按需要为消费卡加值,便可继续享受七五折的立减优惠。当消费卡加值后,立减额的使用不设每日上限,直至用完为止。

移动支付加推优惠可迭加使用,不同金额交易均可自动扣减

如选择透过“移动支付”领取优惠,启动金及立减额均可与金融机构的加推优惠迭加使用。

假设消费时抽到随机立减或红包形式的加推优惠,系统会先扣减上述优惠,再扣减立减额及启动金。消费时整个过程由系统自动进行计算扣减。

此外,如果单一交易金额超过澳门元400元,大部份移动支付工具均可以自动从消费者的个人电子钱包,自动扣除超出的部分。换言之,消费者一般仅需要支付一次,便可以顺利完成整笔交易。

居民可于手机程序的交易纪录中查看各项扣减的明细。同时,也可于程序内查询启动金及立减额的当天余额和总余额,以及过去交易详情。

居民如有疑问,可浏览计划专页,亦欢迎在办公时间向经科局或金管局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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