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惠於《 内地与澳门关於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第二阶段中有关信息技术服务的扩大开放措施,本地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的企业可按照内地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参加内地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为方便本澳业界申请有关的资质认证,信息产业部於去年为澳门特别行政区企业参加内地资质认证设立了一年的过渡期,自二零零六年四月一日起至二零零七年三月卅一日止。期内本地企业的资质认证申请,在资质评定条件上获适当的放宽。 经澳门电信管理局与内地信息产业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磋商,并考虑澳门的实际情况,信息产业部决定将澳门企业申请内地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过渡期延长一年,由今年四月一日至明年三月卅一日止。期内对本澳的放宽评定条件维持不变。本澳合资格且有兴趣进入内地市场的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提供者可争取在这一年内,充分利用这些优惠条件,尽快申请内地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的资格。 有关本澳的信息技术服务业界申请内地资质认证的程序及放宽条件等详细资料,可查阅电信管理局网站www.dsrt.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