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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局持续完善公职法律制度


行政法务司司长陈丽敏今(廿五)日表示,特区政府将持续根据实际需要,按既定程序分阶段修订及完善公职法律制度,令所有公职人员在公平的条件下,在公职生涯中继续有晋升前景。 陈丽敏向传媒介绍了今年修订公职法律制度的多项工作。其中,一般职程、保安职程、卫生护理职程、领导及主管人员通则等的修订法案可望於今年内提出及进入立法程序。此外,涉及公职人员评核制度的奖励计划,预计在上半年推出。在完成修订一般职程制度后,将按相同原则修订特别职程制度。 一般职程制度方面,她表示,现时有一定数目的公务员在多年前已晋升至所属职程内最高职级和最高职阶,当局建议按实际需要,透过如扩宽职级等措施,并清晰订明所有涉及晋升和晋阶的规定及条件,使其继续拥有晋升前景。她强调,晋升条件不仅考虑学历程度,还包括经验、培训等要求。 她指出,公积金制度令所有公务员享有离职保障,当局认为有条件透过修订一般职程制度,逐步统一以编制内及编制外合同方式聘用的公务人员晋升制度,解决现存的一些不公平现象。当局亦考虑统一现行的各种合同制度。 至於领导及主管人员通则方面,调整及修订的内容将涉及多方面,其中包括设立问责制度、人员调动以及解决代任制度的问题等。被问及有传领导主管将获加薪百分之五十,陈丽敏指出,有关通则仍在修订中,因此不明白为何外界已传出具体的增幅。 另外,对於公职人员表达诉求的方式,陈丽敏表示,特区政府提供了充分的渠道予公务员发表意见、提出诉求,包括近日开通的公务员网站等,已创造条件加强上下级沟通;本澳法律也赋予市民以各种合理方式表达诉求的权利,当局完全尊重所有在依法、不影响社会秩序的情况下进行的相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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