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改善本澳空气质素,减少车辆尾气排放及推动车主定期保养维修车辆,并落实相关规划目标,环境保护局联同交通事务局按第30/2016号行政法规《在用车辆尾气排放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之规定进行定期检讨。 经综合研究分析结果、车辆检验数据及现时法规执行情况,建议制订第79/2021号行政长官批示,修改上述法规附件的表一,收紧摩托车怠速法排放限值,以加强监管车辆尾气排放。 有关行政长官批示将于2021年7月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