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商务部与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公告,已於本月一日起执行禁止天然砂出口管理措施。但为支持澳门发展,豁免对澳门的限制,本澳天然砂用户可向经济局申请《天然砂进口最终用户证明书》,以作为向内地办理天然砂出口的依据。
经济局为使业界人士更清晰了解相关申请手续细则,特定於本月八日(星期四)下午三时正於新口岸上海街中华总商会大厦七楼生产力中心总办事处演讲厅举行解释会,敬希有兴趣人士届时出席。
有关详请,可向罗保博士街1-3号2楼经济局综合接待中心查询,并电话联络郑先生/冯小姐(5972 602 / 615)留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