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审计署审计报告《公共部门稽查人员的出勤及监管》提出关於“监察及监控公共部门人员的勤谨义务”的建议,行政暨公职局向公共部门发出传阅公函,重申公共行政工作人员需严格遵守《澳门公共行政工作人员通则》有关勤谨及守时的职务义务。而公共部门应采取必需的机制及程序,特别是针对相关职务的特殊性,向工作人员作出清晰的指引。传阅公函同时附上制作稽查人员勤谨及守时的参考文件,让公共部门按照本身实际情况及各自的职务特性作出相应调整,切合不同部门的需要。而行政暨公职局亦会与有需要的公共部门合作,研究实施各类程序,以达致对遵守勤谨及守时义务作出有效监控。 另外,因应特区政府积极推进环保和节约能源的施政工作,行政暨公职局亦发出传阅公函,提醒公共部门积极推行办公室的环保工作,参与“能源效益及节约能源计划”及“资源垃圾分类回收推广计划”,以提升市民的生活素质及促进本澳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