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卡式“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换发工作於2月9日正式结束 一、 换证工作的结束及原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 a)换证结束 智能卡式“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的换发工作自2002年12月4日开始至今已历时四年多,有关工作将於2007年2月9日正式结束。 换证程序结束后,有180天的过渡期,在此期限后,即由2007年8月8日起所有澳门居民身份证将失效,不可继续使用。原居民身份证仅可供身处澳门以外的居民申领特区旅行证件,及换领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之用。 b)换证统计数字
至2007年1月17日为止,已换领特区居民身份证共479,112人,占总持居民身份证人数的90%。其中“7”字头居民身份证137,548人;“5”字头的居民身份证149,288人;“1”字头居民身份证192,276人。 而现时,仍未换领特区居民身份证共50,710人,在过了180日的限期后,即由2007年8月8日起,除上述情况外,所有原居民身份证将无效, 不能继续使用。为了避免为日常生活带来不便,请仍未换证的市民尽快前来本局办理换证手续。 在外勤集体换证服务方面,本局已先后为46个政府部门、110间学校、256所工商机构及131个社团/中心的市民换领了特区居民身份证。换证工作历时四年多,与当初预计的换证时间相若。 c)感谢各界人士的支持和配合
换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完满结束,实有赖各方面的支持和配合,在此,本人谨代表本局向社会各界人士、政府部门、学校、社团/中心、工商机构,特别是各大传媒等致以衷心的感谢,并祈各界日后继续支持本局的工作。 二、 查核证件真伪服务 政府一直致力打击使用伪证,在核实证件真伪方面,本局鼓励使用电子方式进行,因用肉眼鉴别居民身份证的真伪需具备专业知识及需经长时间的训练。由於现时换证工作经已结束,有条件全面推行以电子方式查核证件的真伪。 为了方便市民在有需要时查阅雇员证件的真伪(例如雇主查核拟聘用的家庭佣工的澳门居民身份),本局在中华广场地下及港澳码头出境大堂设置查核证件真伪的自助服务机,使用方法十分简易,市民只需将智能身份证插入自助服务机指定位置即可,并可於查核证件真伪后列印查核结果,保留存根。 此外,本局也与民政总署合作,於民署的「城市指南」系统资讯亭中设置读取智能身份证资料、更改智能身份证密码、查核证件真伪及列印个人资料服务。 三、关於领事保护的手提电话讯息 近年来,本澳居民外出旅游的数字不断上升,为了让持澳门特别行政区旅行证件的中国公民在有需要时能及时向中国驻外使、领馆寻求协助,本局除透过澳门旅游业议会向旅行社寄送中国驻外使、领馆的通讯资料及宣传品,请其向拟外游的市民派发外,还将推出一项免费手机短讯接收服务。 本局将以短讯形式将中国驻当地使、领馆的联络电话发送到所有身处中国以外国家或地区的澳门居民所使用之手提电话中,以方便市民在有需要时查阅。目前,此项服务只适用於持澳门居民身份证且使用中文收费单的澳门电讯有限公司(CTM)的手提电话用户(其馀两间电讯公司表示,鉴於技术问题暂未能提供此项服务)。 上述市民离澳外出前往其他国家或地区时〔该国家或地区(日本及韩国除外)必须是CTM可支援及提供国际跨域服务的范围内〕,只要开启手提电话,则会自动接收此短讯。 此项服务将於2007年2月1日起试行,为期6个月。在试行期间,可接收到有关短讯的国家有: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葡萄牙、德国、意大利、泰国及新加坡。今后,此项服务可覆盖的国家和地区将会陆续增加。 市民如遇海外求助,也可直接致电澳门治安警察局24小时热线28573333或於办公时间致电本局查询电话28370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