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统计暨普查局资料显示,2006年12月综合消费物价指数为110.61,整体物价较11月上升0.61%,主要是由住屋及燃料类、食物及非酒精饮品类、衣履类和康乐及文化类的价格指数上升所带动。 与2006年11月比较,录得升幅较显着的大类为衣履类、康乐及文化类和住屋及燃料类,分别上升1.57%、1.12%和0.92%,主要是男女服装和女装鞋售价上升、圣诞节假期外游团费上调,以及住屋租金上扬所致。而机票价格、医疗服务和外出用膳收费调高,导致交通类、医疗类和食物及非酒精饮品类价格指数亦分别上升0.75%、0.63%和0.59%。 另一方面,由於流动电话售价下降,致使通讯类的价格指数微跌0.02%。 2006年12月综合消费物价指数较2005年同月录得4.59%的升幅。第4季综合消费物价指数较第3季上升1.08%,与2005年同季比较则上升4.39%。 此外,甲类消费物价指数及乙类消费物价指数分别为111.75和110.30,较11月上升0.52%及0.61%。 2006年综合消费物价平均指数为108.42,年通胀率为5.15%,其中住屋及燃料类、教育类和食物及非酒精饮品类较2005年分别上升11.75%、8.15%和3.71%。而甲类及乙类消费物价平均指数分别为109.45和108.15,较2005年分别上升5.75%及4.93%。 综合消费物价指数是反映物价变化对本澳整体人口影响。甲类消费物价指数代表约49%住户,每月平均开支在3,000至9,999澳门元之间;乙类消费物价指数代表约31%住户,每月平均开支在10,000至19,999澳门元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