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欧盟与澳门在法律范畴的合作项目领域之一,由法务局举办的向内地法律专家推广澳门法律的四个研讨会,於今天(一月十三日)结束其中的第三个研讨会。 研讨会在法律及司法培训中心演讲厅(国际银行大厦十八楼)举行,以“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及司法制度”为议题。与会者为由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吕红兵为团长的上海律师代表团,团员由二十九位来自上海多间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组成。 硏讨会的主讲嘉宾有行政法务司司长办公室顾问赵向阳、检察院检察官徐京辉、力图律师事务所律师林笑云及法务局技术辅助处代处长林智龙。 在为期两天(一月十二日和十三日)的硏讨会中,探讨的议题包括“澳门特区的政治架构及立法程序”、“澳门特区的司法体系简介”、“澳门的律师制度及其对人权的保障”以及“澳门的登记及公证制度简介”。 欧盟与澳门在法律范畴的合作项目,包括是次的硏讨会在内,是以“巩固澳门的法律制度”为主要目的。此合作项目的实施已进入第五年,也是最后一年,将持续至二○○七年二月底。项目的总预算为一百九十八万欧元,由欧盟与澳门特区平均分担。 该合作项目的总体协调工作由国际法事务办公室负责,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的不同机构配合活动的组织工作,除了法务局之外,还有国际法事务办公室、法律及司法培训中心、经济局和欧洲硏究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