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宣布,因应浙江省温州市的疫情变化,卫生局根据第2/2004 号法律《传染病防治法》第10条的规定,自2021年6月13日零时起,乘搭浙江省温州来澳航班的入境人士,登机时须持有72小时内采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出示虚假证明者,可能须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此外,卫生局根据第2/2004 号法律《传染病防治法》第14 条的规定,自 2021年6月13日0时起,所有在入境前14天内曾经到过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万全镇的入境人士,须按照卫生当局的要求在指定地点接受14 天医学观察,违反者除可能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外,尚可被采取强制隔离的措施。
应变协调中心提醒,入境前14 天内曾经到过内地以下地方的人士,须按照 卫生当局的要求在指定地点接受14 天医学观察:
- 广东省:
- 广州市:荔湾区、海珠区、越秀区、番禺区、南沙区;
- 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的西坑社区、安良社区,盐田区的沙头角街道桥东新村,盐田街道的沙岗圩、东海丽景花园、东海社区、盐田港、沿港社区;
- 佛山市:盈康包装有限公司宿舍,南海区、禅城区;
- 茂名市:电白区那霍镇马路旧屋村;
- 湛江市:吴川市覃巴镇下榕村;
- 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万全镇
应变协调中心并呼吁,市民前往外地应注意做好防疫措施,留意当地疫情发展。在抗疫常态下,仍须坚持戴口罩,严格执行各项防疫措施,保持距离,避免人流聚集。同时,强调应在现阶段有序地预约接种疫苗,疫苗可有效预防新冠病毒肺炎,有效减少自身感染、重症和死亡风险,筑起免疫屏障,保护自己及家人。同时,即使已接种疫苗,亦应避免前往高风险地区,如必须前往,应在完成接种疫苗后14天,待身体产生足够的免疫力后才前往,以减少感染的风险。
查看图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