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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办公大楼工程按实际需求施工


行政法务司司长陈丽敏回覆立法议员关翠杏的书面质询时表示,对各个有需要部门所提出的装修、重建以至兴建新办公大楼的需要,土地工务运输局会依照施政方针,并综合考虑社会发展需求情况、部门规模、使用地方的年期长短、对市民服务的急切程度等因素,有序地安排有关工程,工程亦以实际需要为基础进行设计和施工。 至於新办公大楼的兴建,该局会依据上述原则,经综合考虑后安排适当地点和设施。目前计划中兴建或装修的政府办公室项目有:交通事务局大楼、路氹城离岛警务厅总部大楼、路环新监狱工程和行政暨公职局政府资讯中心等。 陈丽敏表示,政府部门因工作需要而迁往新地点办公后,原先的办公地点会按程序交回特区政府专责部门处理。同时,为善用公共资源,特区政府会在适当时把有关物业安排给其他有需要的、合适的部门使用,或把有关物业用於其他符合公共利益之用途。 她表示,劳工事务局去年迁往新址办公后,政府计划将其原址用作市民服务中心,而社会保障基金则继续在原址办公。 ※质询及回覆全文见立法会网页
(http://www.al.gov.mo/ );编号198/III/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