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会完成讨论《博彩监察协调局的组织及运作》行政法规草案。
为提升特区政府对博彩业的监管力度,确保行业有序发展,有必要对于博彩业开放初期颁布的第34/2003号行政法规《博彩监察协调局的组织及运作》进行修订。
法规主要修改内容包括:
为加强部门的统筹和协调能力,增设一名副局长。在部门的组织架构方面,“幸运博彩监察厅”和“互相博彩监察厅”将合并为“博彩监察厅”,下设三个处级单位; 增设“调查厅”,下设一个处级单位;增设“设施及资讯厅”及“法律及准照厅”,并将现行“审计厅”和“研究调查厅”易名为“财税及合规审计厅”和“博彩研究及联络厅”,每个厅均下设两个处级单位。
为应对博彩场地的大幅增加,监察人员的编制数目由现时的192人增至459人。在严格按照特区政府公共部门员额控制规定的前提下,有关人员的聘请将按实际需要逐步落实、分阶段填补。
行政法规自公布翌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