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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协就领取养老金年龄达成共识


社会协调常设委员会於昨日(2008年1月15日)下午3时於商务促进中心多功能厅举行本年度第一次全体大会。社协主席谭伯源司长主持会议,协调员孙家雄,劳、资双方团体代表等出席了会议。 会上除回顾和规划年度工作外,全体大会还就调整社保养老金的发放年龄方案达成共识。 会议就容许未达65岁的社保参与者领取养老金的事宜进行讨论。达成的共识是,政府会抽取去年提出的《社会保障和养老保障体系重整谘询方案》(下简称「谘询方案」)内的相关建议先行立法调整,将领取养老金的年龄下调至60岁。按照「谘询方案」的建议,社会保障基金的供款人年满60岁起,可选择申请提前领取养老金,但其领取的金额会作适当调整。例如刚满60岁的供款人,可领取75%的养老金金额。该社保基金参与者将一直收取75%的养老金,到80岁始领取整份养老金。其他的年龄组别有不同的百分比(见附件) 上述百分比的计算主要体现资源分配上的公平原则。但委员会亦达成共识,倘日后「谘询方案」最后的结论与上述分配方案有差异,行政当局将会向领取人补发相差的金额。 此外,考虑到该方案开始谘询至今所收到的市民大众较清晰的意见和普遍诉求,社会协调常设委员会昨日会议的共识是不对提早领取养老金人士的工作状况进行规定。意即无论有否工作的社保供款人,均可按其个人考虑申请提早领取养老金。 为迅速回应社会上对领取养老金年龄下调的强烈诉求,特区政府会尽快把有关修改法案送交立法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