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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务司司长回覆四名议员书面质询


行政法务司司长分别回覆了四名立法议员有关传销、「纱纸契」、机电工程安全及成立交通事务局的书面质询。 行政法务司司长陈丽敏回覆立法议员梁庆庭的质询时表示,对於有不法之徒利用传销活动作出不规则行为,特区政府一直非常关注。消费者委员会在2006年接获5宗与传销或直销活动有关的投诉,经处理后已全部解决。 她表示,层压式传销活动令市民在经济上受损,易衍生社会问题,因此政府已提出法案,建议全面禁止此类活动,并将之刑事化。有关法案已获立法会一般性通过。此外,对於其他类型的传销活动,政府亦已开展相关研究。 陈丽敏回覆立法议员吴国昌的质询时表示,「纱纸契」问题极为复杂,其相关法律制度仍有待研究。她说,「纱纸契」未按当时的澳葡法规缮立,亦未被澳葡政府确认其效力,所以仅凭该文件并不构成取得澳门土地所有权的有效凭据。 她表示,不具官方承认的业权证明的土地使用者,如进行相关楼宇的修缮及加固工程,政府会酌情处理,以确保楼宇的结构安全。但如进行工程者没官方承认的业权证明,相关工程也不涉及楼宇安全问题,政府会一律严格禁止。 陈丽敏回覆立法议员梁安琪的质询时表示,为配合社会发展的需要,以及加强监管机电工程范畴的安全性和规范性,政府已就机电工程处的设立,进行深入的探讨和研究,并修订相关法规。 她表示,有关机电设备的安装、保养及相关专业技术员的登记注册等,受到多项法规规范。为进一步加强监管,并提高机电设备的安装保养的安全准则,政府正谘询业界,并正草拟新的规章和制度。 另外,陈丽敏回覆立法议员吴在权的质询时表示,设立交通事务局的有关法规正处於完善阶段,当中规划了该局的组织架构、权责及人员配置,以便交通事务局统一管理现时涉及不同部门的交通事务。 ※质询及回覆全文见立法会网页
(http://www.al.gov.mo/ );编号63/III/2007、96/III/2007、250/III/2007及350/III/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