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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政府公布公共行政改革路线图


特区政府今(20)日在政府总部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澳门特别行政区2007-2009年度公共行政改革路线图》的内容。 公共行政改革的目标与理念 贯彻落实行政长官在《2007年财政年度施政报告》提出的施政要求,按照特区政府的全局部署,各司长及不同范畴的政府部门进行沟通,经过总结近年特区改革经验,以及参考不同国家及地区的公共行政改革经验,作出深入研究及分析,整理资料及反覆讨论,并经与行政会进行讨论,从理论及实践层面,拟订了《澳门特别行政区2007 - 2009年度公共行政改革路线图》。 特区政府藉着公共行政改革的重新部署达至以下目标:在促进澳门社会整体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创设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不断提高各级公务人员的业务技能、管理水平及承担意识,弘扬廉洁风气,依法及高效运用公共资源,准确体现民意,从而强化特区政府的整体施政能力,提供高质素的服务,促进市民综合生活素质的全面提升,建立和谐、稳定、进步的社会,确保“一国两制”、“澳人治澳”和高度自治在澳门成功落实。 改革不仅局限於政府内部的完善,亦应针对社会迫切的问题,以宏观、整体的视野,把改革层面辐射至社会各个环节,彼此紧密结合,层层紧扣,构成完整的规划蓝图。个人、社团及政府(公务人员)作为社会的组成单元,是改革事业的推动者亦是受惠者,彼此关系密切,唇齿相依,拥有共同目标。因此,通过互相合作、共同承担,建立起伙伴合作关系,将令改革发挥更大作用,共享变革带来的成果。 改变现有的行政文化是改革的根本。行政文化是在制度约束下人与人、人与团体的互动过程中形成的,因而公共行政改革的核心要素是制度、人和团体及其之间的互动过程。成功的改革应有着以下理念:“思维创新,明确方向”;“紧扣问题,宏观规划”;“战略突破,带动整体”;“中央统筹,纵横深化”。 路线图的突破策略 完整的公共行政改革路线图是由改革理念、原则、总体目标与执行目标、宏观规划、突破点、起点、改革主线及发展过程的综合体现。 从近年施政报告指出的问题及社会舆论的反馈分析得出,特区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可分为“对外、对内、连接对外与对内”的政策过程三个部分。 对外方面是指关乎生活素质的提升,同时影响经济与民生方面的问题。对内指影响组织整体运行的架构、一般人员与领导及主管人员的管理、以及人员道德操守与廉洁等问题。连接对外与对内方面,是指在意见反馈与共识、联系社会及提升政策执行效果方面发挥作用的政策过程。 理清上述三部分的内在关系后,改革的突破策略可定为: 1. 以连接政府对内部管理问题与政府以外的社会问题的政策过程作为导向;
2. 改革政策谘询、决策及评估的机制与运作,促进社会的理性讨论、建设性意见的提出,及政府与社会伙伴合作关系的建立;
3. 改革政府内部的管理,提升政府联系社会及政策执行的能力,从而推动有效解决迫切的社会问题。 路线图涉及的重大政策 对於一些关乎社会的迫切问题(如交通、住屋、城市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务人员管理等),通过优化政府内部管理、以及完善政策的统筹、谘询及评估机制,配合整体的法制建设计划,在市民、社团及政府(全体公务人员)的共同努力下,相信会有助短期内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而随后亦必须持续不断地努力,透过行政改革及法制建设计划的深化,使问题得以有效地解决。 路线图内涉及根本性及结构性改革的重大政策: 1. 政府内部管理
1.1. 从不同国家/地区的经验看,公务人员的义务及应有价值观的明确与重订,是近年公务人员制度改革的重点,亦是廉政建设的重点。特区政府必定全力确保各级公务人员廉洁奉公、依法施政、尽忠职守,通过长期的教化工作,提升守法意识。强化廉政的制度化建设,简化手续流程,提高施政透明度,完善公共资源的监管监督机制,消除滋生贪污违法及腐败行为的因素。依法严惩“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的人员,绝不姑息,以儆效尤,树立正风。 1.2. 根本改变及更新全体公务人员的思维,树立“以人为本、为民服务、勇於承担”的公仆精神及行政文化。提高对品格操守的要求,严格要求正确运用职权,为过失承担责任,接受社会监督,向市民负责,全面提升整体质素及施政能力,建立一支廉洁、高效的公务人员队伍。 1.3. 从规、进、管、退四方面,全面革新公职法律制度及公务人员管理机制,提出中央招聘、职程修订、合同制度、人员调动、官员问责、问题调解、福利待遇、离职计划等一系列方案,为公务人员职业生涯的规划及前景提供良好的条件;促进公务人员团队的新陈代谢及激发人员的活力。 1.4. 启动对澳门特区政治架构、政府宏观及微观组织的研究,更科学及合理地配置职权职能,理顺分工,增强跨部门的协调机能,解决“政出多门、各自为政”,提升执政团队的施政绩效。 2. 政策的统筹、谘询及评估机制 以建立高层次的公共行政改革中央统筹架构作为路线图的起点及切入点。根据政策过程的问题确认、政策制定、决策、执行及评估五个组成环节,把中央统筹架构划分为谘询层、决策层、执行层,藉此扩大市民、社团的参与和吸纳社会精英,强化谘询机制,增强决策和执行的中央统筹功能。 通过谘询、决策、执行及评估过程的紧密循环互动,在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过程中,主动做好吸纳民意、发布讯息、解释政策的工作,增强社会监督及提高施政透明度,扩大民意共识基础,充分体现民间的智慧及积极性。 时刻保持高度的敏感度及警觉性,提高政治认知,深入掌握最新民情及科学理据,让政策贴近民意,避免施政的随机性及随意性,减少因与社会沟通不足、考虑不周而造成的施政失误或“走样”。反覆对政策措施向公众予以解释、评估及改善,增强与市民及社团的良性互动,争取社会及大部份市民的认同与支持,确保施政的权威性及认受性,达至提升管治水平的目标。 针对改革及迫切社会问题而推出的法制建设计划 因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民生迫切诉求及改革突破策略,将行政改革和法律改革更明确、有机地结合起来,使社会迫切的问题短期内得到纾缓,长期则透过行政改革及法制建设计划的深化,得到有效解决。 用行政改革提供法律改革的素材,用法律改革提供行政改革的依据,藉以按照《基本法》的规定,进一步健全特区的法律体系,推进国际及区际法律事务,提升及深化法制建设的层次。 优化法律的草拟、谘询、教育推广、执行、评估、完善的综合互动机制,积极推进立法研究工作,当中包括经济民生;社会保障;治安;医疗;教育;文物保护;交通运输;城市建设;旧区重整;环境保护;房屋及物业管理等的法规及制度。 为有效落实相关法律项目,特区政府将进一步加强中央统筹的力度,增强与行政改革相互促进的作用,令两者相辅相成。采用行政管理措施,明确订出负责部门及完成时间,控制法规拟订的工作进度及质量。同时,进一步发挥现有谘询网络及法律研究的作用,做好法规拟订前的意见收集及调研分析,以开放的态度,借鉴其他地方的成功经验,吸纳法律专才,取长补短。 提高法律拟订及谘询工作的透明度,推动社会及民间更多、更广泛的参与,让法规在广纳民意智慧、取得社会普遍认同的基础上完成拟订,藉此提高其认受性、权威性、严谨性、适应性。这将令法规在生效后能发挥真正的成效,切实回应现实环境的需要及适应改变。 通过整体的法制建设计划,相信能切实回应到社会及市民的普遍诉求,为全面提高政府的施政能力、提升市民综合生活质素、促进特区的持续发展,奠定稳固的法律根基。 路线图的后续跟进工作 路线图具有“整体性、连贯性、延续性”的特点,涉及社会的主要层面,能为本澳下一阶段的改革建设事业,标志其新的起点及随后的发展步骤与路向。通过推出一连串以“科学化、制度化、人性化”为改革主导原则的重大政策,力求在短期内达到质量换代的目的,长远则彻底突破固有框框,实现根本性及结构性的变革,展现施政新风。 路线图公布后,全体公务人员要对公共行政改革的内涵作出认真的思考,作出全面的配合。同时对於市民、社团或传媒就有关政策措施及法规制度的讨论及提出的建设性建议,集思广益,精益求精,务求在实践过程中不断完善。
配合路线图的公布及执行,特区政府展开一系列跟进及推广宣传,除於今日把路线图全文上载至政府入口网站(www.gov.mo)外,亦会印制成小册子於下月初向公众派发。 新闻发布会由行政法务司司长陈丽敏主持,行政法务司司长办公室主任张翠玲、行政暨公职局局长朱伟干、行政暨公职局行政现代化厅厅长高炳坤等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