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暨普查局自10月开始,公布以2008年4月至2009年3月为新基期的消费物价指数。按新基期计算的10月综合消费物价指数(101.15)较去年同月下跌1.10%;其中教育的价格指數大幅下跌18.95%,而石油气价格回落,住屋租金和流动电话服务收费下调令住屋及燃料和通讯的价格指数分别下跌3.53%及2.01%。 另一方面,女装成衣和金饰价格上升,以及诊金服务收费上调,导致衣履、杂项商品及服务和医疗的价格指数分别上升5.49%、3.35%和2.92%。 今年10月的甲类(101.00)及乙类消费物价指数(101.12)较去年同月分别下跌2.13%及0.92%。 今年10月的综合消费物价指数按月上升0.28%,其中衣履、交通和杂项商品及服务的价格指数分别上升2.26%、0.75%及0.54%,主要是秋冬新装上市、汽车和汽油售价上升和金饰价格上调所致。另一方面,外游团费下调,致使康乐及文化的价格指数下跌0.32%。此外,甲类及乙类消费物价指数按月分别上升0.19%和0.29%。 今年首十个月的综合消费物价平均指数较去年同期上升1.35%;截至今年10月为止的12个月,综合消费物价平均指数较前一期上升2.22%。 综合消费物价指数是反映物价变化对本澳人口影响。以2008年4月至2009年3月为新基期的甲类消费物价指数代表约50%住户,每月平均开支在6,000至18,999澳门元之间;乙类消费物价指数代表约30%住户,每月平均开支在19,000至34,999澳门元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