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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规划将充分听取社会意见


运输工务司司长刘仕尧表示,特区政府在新城规划的过程中会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他表示,规划中将有超过一半土地用作公共交通设施、公共空间、綠化及其他公共设施。同时会预留适量的土地作为日后发展符合澳门产业适度多元化政策的产业及兴建公共房屋之用。 刘仕尧今(30)日上午视察澳门科学馆兴建工程,他在接受记者访问时表示,国务院日前正式批覆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表示同意特区填海造地建设新城区,使用海域总面积为361.65公顷,分五区进行。他衷心感谢中央政府一直以来对澳门的大力支持及关怀。 刘仕尧指出,批覆充分显示了中央政府对澳门可持续发展的高度重视及关怀,更体现了「一国两制」的优越性及强大生命力。为澳门未来人口增长和经济发展,城市规划和交通建设、环境保护和景观设计等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 他表示,国务院批覆的建设使用海域总面积是361.65公顷,其中填海面积约为350公顷。他相信第三届特区政府会按特区发展的需要,以科学手段分期分阶段作出规划,在规划的过程中,会适时向社会作出介绍,广泛地听取社会、各方专家学者的意见,广听民意、广纳民情,使规划更符合特区未来的发展。 为了创造条件保持澳门的可持续发展,提高居民的综合生活素质,预留适当的土地配合发展需求有其必要性,为此,特区政府早於2006年向中央申报澳氹新城区填海规划的初步研究建议,提出分别在澳门半岛的东北、新口岸孙逸仙大马路以南及氹仔以北进行适度填海。土地将有超过一半用作公共交通设施、公共空间、綠化及其他公共设施。同时,并会预留适量的土地作为日后发展符合澳门产业适度多元化政策的产业及兴建公共房屋之用。 国务院关於澳门特别行政区新城区建设填海的批覆具体内容围绕三点:第一,同意填海造地用於澳门新城区的建设。建设使用海域总面积361.65公顷,共分五个区域,具体坐标点由国家海洋局另行通知。使用海域不徵收海域使用金。填海形成的土地所有权属於国家所有,使用权归澳门特别行政区,由澳门特区进行司法和行政管辖。对填海形成的土地,特区政府按照已确定的土地用途,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集约利用。第二,加强围填海动态监管。填海应严格按照计划实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物扩散,保护周边环境。在实施前与国家相关部门和地方进行沟通,要对填海过程进行跟踪管理。第三,充分发挥新城区建设作用。建设澳门新城区是发挥「一国两制」优势,缓解澳门特区土地资源严重稀缺、改善民生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有利於澳门特区应对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有关各方要通力合作,精心组织,加强管理,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