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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7份候选名单存有无被选资格的候选人


【新闻局】有7份候选名单存有无被选资格的候选人

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经审查各份候选名单后,今(9)日通知相关候选名单的受托人,就存在程序上不符合规范或存在无被选资格候选人的情况,作出纠正及替换候选人。选管会下午向记者介绍相关事宜,主席唐晓峰表示,涉及的直选候选名单有7组,已通知其受托人须最迟于7月12日作出纠正及替换候选人。

唐晓峰表示,候选名单总表于7月7日公布,选管会依法审查19份直选和5份间选的候选名单,发现有1组的2名候选人并非选民,涉及6组共21人经事实证明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或不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即共23名人士没有被选资格。

唐晓峰指,存有无被选资格人士的候选名单,可最迟于7月12日作出回应及替换候选人。对于相关候选名单之后作出的纠正或替换候选人,选管会将于7月14日或之前作出决定及公布。对于选管会所作的决定,相关候选名单受托人可提出异议。之后,候选名单亦可就选管会对异议的决定向终审法院提起上诉。

就选举法有关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或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的规定,唐晓峰表示,除了在形式上,参选人士须签署及提交相关的声明之外,选管会还须依据选举法的规定审查相关人士曾否做出不拥护或不效忠的事实。

唐晓峰回应记者问题时指出,选管会审查候选人资格时,也有参考由警方提供的资料,以及就早前终审法院的相关判决作出跟进考虑。

他又指,由于涉及往后可能出现的行政程序以至司法程序,并考虑到相关人士的个人私隐问题,选管会现阶段不能就无被选资格人士的事宜作更多补充,适当时会再作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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